公积金缓缴新政条款有变化,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缴存金额不超过6个月的公积金缓缴,而此前政策视情况允许职工最多缓缴12个月,缓缴期间账户仍会计息。下面是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公积金缓缴?
公积金缓缴是指在缴存职工遇到经济困难、临时性难以缴存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对应缴存金额的缓存。缓缴期间公积金账户仍会计息,职工仍可享受按月缴存的购房、大病等优惠政策。
二、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根据新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缓缴时,可以选择缓缴的月数不超过6个月。此前政策最多允许缓缴12个月,现政策的变化更加灵活。
三、谁可以申请公积金缓缴?
1.未满60周岁的职工,已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公积金。
2.在职职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经本人申请,经单位审核认定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
四、申请公积金缓缴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缓缴的书面申请;
2.申请缓缴时的工资单或银行存折书面明细等证明收入的资料;
3.公积金账户近6个月的缴存记录或完税证明等证明申请缓缴期间内未拖欠税金等信息的资料。
五、怎样申请公积金缓缴?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缓缴的月数不超过6个月。
2.单位将职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获得缓缴批准并领取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3.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的申请,暂停报缴及划转职工的缴存款项,在职工申请缓缴的缴存期限内,缴存款项应暂停划转。缓缴期满后,按职工工资等级和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公积金缴交金额,并委托职工原单位重新划转职工的缴存款项。
总的来说,公积金缓缴政策的更新使缴存职工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缓解应对的压力,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稳定运转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