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
经过前期的深入调研和对市场的全面分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0月29日发布新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应对市场波动和遏制房价上涨。根据新政策,天津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控“日光盘”现象和房价过快上涨。
一、限购范围再扩大
根据新政策,天津市将对购房人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实行差别化限制,限制其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的购买。其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人需满足连续纳税或社保缴纳满2年,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人需满足连续纳税或社保缴纳满5年,并且限制其在非自住房上使用公积金。此外,对于在“金融副中心”和“机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人还将加强限制。
二、严格落户政策
为了控制热点城区的人口流入压力,天津市将严格执行市域范围内落户政策,严控“假落户”。同时,对于在天津市核心区和重点控制区购房的购房人,将实行“购房即限购”,在未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或有效工作证明的购房人,限购一套住房,且须满足一定的个税、社保条件。
三、整顿市场秩序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天津市也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对于存在房屋空置或出租超期等情况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天津市将推行房地产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机制,切实维护市场公正、透明和有序。此外,对于持有构成房屋空置的住房,将强制实施租售比。
总之,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新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遏制房价上涨,同时也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