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现金方式,该方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江苏融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重大变动,相关股东可对该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在锁定期届满后拟继续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为公司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变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方支付相关业绩补偿款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原有交易对方、新的交易对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与新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二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