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具体操作
1. 背景介绍
2019年9月24日,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从2019年10月1日起,济南市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2%调整为10%。
2. 调整内容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后,个人缴存比例为5%,单位缴存比例为5%。未调整前,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6%。调整后,个人的月缴存金额为其工资月收入的5%,单位的月缴存金额也为员工工资月收入的5%。同时,济南市还取消了个人账户缴存比例不少于单位缴存比例的规定。
3. 调整的目的
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这次住房公积金调整的目的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促进住房保障和土地利用,同时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职工收入等。
4. 影响分析
住房公积金调整对于职工和企业都有一定的影响。对于职工来说,调整后个人缴存比例减少了1%,相对于工资收入会有所提高。同时,取消了个人账户缴存比例不少于单位缴存比例的规定,让职工更加自主选择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企业来说,缴存比例的减少可以减轻负担,增加企业收益。
5. 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调整后,企业和职工要注意及时调整缴存比例,避免因误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职工也要合理规划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6. 总结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是一次针对现实情况的改革举措,旨在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资源利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职工收入等。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和企业要注意及时调整缴存比例,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