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还房贷、租赁住房或在退休前一次性提取等多种用途。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购买自住住房
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具体要求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首付款金额比例不低于30%。对于二次购房且首套房贷无结清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覆盖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建造自住住房
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购买土地或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购买住房建设用于自住。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提取金额不超过60%;建筑面积100-144平方米的,提取金额不超过80%;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提取金额不超过100%。
三、翻修、大修自住住房
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自住住房翻修和大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四、还房贷
若出现还款难题,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还房贷。提取金额可以覆盖最近六个月房贷起始日至截止日之间的本金和利息,但不可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五、租赁住房
在一定条件下,公积金提取还可用于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0%,但不得超过同期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12个月。同时,可租房的区域和条件也有相应限制。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方案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同的申请人、不同的使用情况,提取有不同的比例限制。提取时还需要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