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4月12日颁布的新“国九条”及证监会、交易所一揽子政策,市场反应热烈,其中对退市制度与分红规定的讨论尤为热烈。坊间一度流传一种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若无法满足分红条件,将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且此类规定主要针对小盘股企业。不过,这一猜测在4月16日晚得到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的澄清与权威解读。
据证监会官员介绍,分红规定并不适用于亏损状态的上市公司,仅对实现盈利的企业具有约束力。对于未能达标的分红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特殊处理(ST),而非直接给予退市风险警示(*ST)。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单纯因分红问题被标记为ST,并不会触发退市程序。
上市公司仅分红不达标不会被退市
近日出台的一系列新规定对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实行了严格的约束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将长期不分红或分红比例远低于合理水平的公司列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范畴。
在主板市场上,对于那些虽然满足分红基本条件,但在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其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未能达到年均净利润30%标准,且累计分红金额未能达到5,000万元门槛的上市公司,将被施以ST警示。而在科创板方面,鉴于该板块公司特性及差异化的经营状况,将分红金额的绝对值标准下调至3,000万元。与此同时,科创板上市公司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予实施ST:一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5%;二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达到至少3亿元人民币。此外,回购股份并注销所支付的金额,在统计现金分红金额时予以计入。
退市新规不会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短期内退市
近期推出的退市新规相较于以往版本呈现出显著的严格化趋势,通过增设四种新的强制退市条件,使退市类型的总数增至六种。
新增的退市情况包括:针对一年内严重财务造假或多年连续财务欺诈行为设定的退市条款;针对连续多年内部控制系统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形制定的退市规定;针对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长期争夺公司控制权,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可靠公司信息的状况设立的强制退市条款;以及新增“资金占用”为退市指标,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失效,若发生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且拒不整改的情况,将被纳入强制退市的考量范围。
在调整原有指标方面,财务类退市标准得到了显著提升。对于亏损企业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标准,科创板与创业板的调整较为温和,仅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指标的计算范畴,修订后的标准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中的最小值为负值。相比之下,主板对营业收入的最低要求做出了上调,从原先的1亿元调整至3亿元。
同时,主板对于市值退市标准亦进行了上调,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原标准为3亿元),将触发退市条件。